第397章 公民代理
“哪个律师明知道她会败诉,肯代理她的案件呀,也就是那个公民代理人老董,董锦华。” 刘晓蓉的口气有点不屑,从劳动仲裁开始到现在,她都要老董快要气晕了。 那老董一见她,就说她们不人道,说什么行里那么多钱,都让那些领导挥霍了,怎么就不肯从手缝里漏一点点做善事呢。 还说他是无偿代理,她银行工资那么高,让她请他吃饭。 她是疯了才请对方代理人吃饭,这官司万一有什么事,她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 可他竟然说她小气。一个老男人好意思说她小气? 刘晓蓉真是要气疯了,可是她和行里同事关系很一般,哪怕她说出来也没人安慰她,所以她也懒得说。 也不知道怎么地,她一见黄一曦就有倾诉的。 “老董?”黄一曦有点诧异,“丰江区人民法院竟然愿意接受公民代理?老董真是厉害呀。” “有什么厉害的,那个清洁工的社区出了一张推荐信,说什么是无偿代理的。” 刘晓蓉不屑地撇撇嘴,“你都不知道,整个白水州不管是法院还是检察院,一听说老董来了,都快疯了,恨不得关门闭户不见他。” 听说社区出了推荐信,黄一曦了然地点点头,《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老董的手续合法,丰江区人民法院就算要疯了也无法将他拒之门外。 “我还是挺佩服老董的,好象81岁了吧?或者不止?还在代理案件,相比之下,我们这群30岁左右的人已经老想退休不干了。” 董锦华原来小学老师,退休后因为他儿子经营的鞋服公司被人告了侵权,一审请律师,输了,二审起,董锦华就自己代理了。 官司后来打到最高法院还是输了,老董又到最高检察院提起抗诉,据说后来国务院还做出批示,才赢了官司。 从那以后,老董就迷上法律了,陆陆续续也接到案件。 据说他也曾几次报名法律资格考试,但可惜都败北了。 不然估计也是最高龄通过考试的考生。 黄一曦还是很佩服老董的,象他和师父,都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励志的人物呀。 “得了吧,你不知道他有多可笑,劳动仲裁的时候,他竟然对我说,让我手松一点,说什么这么大的银行,不要苛刻一个小小的清洁工,还说他若是争赢了,以后我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也得多拿点。” “呸,我和那个清洁工一样吗?我可是诚诚恳恳地干活,不象那个清洁工,听说整天偷懒,擦洗不干净,做的饭也难吃,还话多。” 刘晓蓉一说起这个就不满脸的愤恨,她和那个清洁工是一样的吗,她可是正式员工,嘉禾大学的法学高材生,又是市分行的公司律师,兢兢业业的,几乎每年都是先进员工,老董那是什么眼神,竟然拿一个清洁工和她相比。 黄一曦看着有点象孔雀开屏高傲的刘晓蓉,心里无声地叹气,听吴美丽讲,刘晓蓉可是天之骄子,父母也是大学生,母亲好象还是一个大单位的领导,她本人又是嘉禾大学的高材生,听说结婚时家里就陪嫁了两套房子,属于不识人间疾苦的大小姐,怎么会懂得清洁工这种底层人物的困苦,要知道她们可是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力了的阶层呀。 不过黄一曦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刘晓蓉有刘晓蓉的立场,不管她个人的立场和单位的立场,她这样的表现都无可厚非。 不黄一曦也没有应和她,就在两个人有点尴尬的时候,却听后面有人说,“黄律师你好,谢谢你的赞扬,我今年82岁了,其实,我这个年纪在律师界也不算高,比起重庆李本茂律师,92岁仍在免费义务代理案件,我比他还年轻10岁呢。” 年前一个92岁仍出庭的律师刷爆朋友圈,据该篇文章所述,这位92岁高龄的律师,在国内年纪排名第3,前两名也不知道年纪多少了。 黄一曦没想到老董还关注这个新闻,她和刘晓蓉本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也没特意说起老董,可是现在被人当面告知听到,她还是有点尴尬。 晚上不能说鬼,白天不能说人呀,又一次的教训。 黄一曦慢慢地转身,扯着嘴角,尴尬地微笑,“董老早!” 记忆中好象也有两三年未见董锦华了,他好象显得更年轻了,一个大黑公文包,一身蓝色的唐装,胸前的盘扣上还别着一朵玉兰花。 这个季节有玉兰花吗,黄一曦一边思索一边赞美,“真香呀!” 董锦华一听很高兴,从包里掏出两包玉兰树叶包的玉兰花,“很香吧?看来你也是爱花之人呀。” 黄一曦接过玉兰花,赶紧道谢,看到刘晓蓉没有接,又代她接过来,才和老董告辞。 “给!” 刘晓蓉要去二楼的民庭,而执行庭在一楼的左侧,两个人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黄一曦才发觉现两包玉兰花都在自己手时,急忙递过去。 “不要,谁稀罕。” 刘晓蓉翘着嘴,一脸的嫌弃。 黄一曦无语地告别,你是不喜欢人还是不喜欢花呀,就算人不好,可是花无罪呀。 而且老董人还在后面。 在丰江区人民法院一位好心的书记员暗中帮助下,黄一曦终于找到缩在旁边一间办公室的执行庭庭长胡法官。 也就是李红霞案子执行的法官。 黄一曦第一印象就不喜欢这个法官,今天也不例外,他的脸容有点阴骘,说话的声音也很冷,“李红霞这个案子不好执行呀,这套房产不是张自力名下的,而是他儿子名下的,属于案外人财产,现在他儿子提出异议,说他当时不懂法律,为了完成他父亲最后的心愿才答应的,他觉得父亲和继母的事,与他无关的。” 黄一曦气笑,不过还是耐着性子,指着调解协议的最后一行,上面很清楚地写明,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直接申请执行。 当时的调解协议上,法官没有写进这一句话,还是黄一曦要求添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