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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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郑知夏从那时候开始明白,喜欢是和所有的美好品质挂钩的,爱他的皮囊,爱他虚浮于外的表象,不管是真是假,不管他的灵魂是否真的如此完美无瑕。 ——原来喜欢是具象化的优点。 林霁却笑了,无奈的,眼神和语气都很笃定:“不,爱是无法具象的,不因为你长什么样,做了什么事,说了什么话,更不是因为你喜欢我。” “所以唯心,所以即便你不再喜欢我,我也不可遏制地,无法自拔地喜欢你。” 郑知夏听到这里,竟然眼眶一酸,近乎无措地抬头看了眼,说:“该换药了,我去叫人。” 林霁的喜欢让他感到不知名的恐慌——为什么?郑知夏想不明白,但觉得自己此刻应该逃到某个无人的角落好好地冷静一下。 他语气急切,林霁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很低地咳嗽两声,微笑着对他点点头。 “好,辛苦了。” 郑知夏没看他,语气轻飘飘的:“朋友之间没必要说这个。” 林霁原本以为他会在不久之后就找借口离开,可郑知夏只是消失了片刻,再回来时身上沾着很淡的烟味,混在医院冰冷的气息里,有种干燥的苦涩感,他坐在林霁身边,手里端着平板处理公务,是拒绝沟通的意思,林霁便也默契地转开视线,在渐浓的黄昏里沉默。 直到药水落尽,他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准备离开时林霁按着手背,微笑道:“我可以让助理开车过来,就不麻烦你了。” “说什么麻不麻烦的,”郑知夏目不斜视地往前走,“我以前那么折腾你的时候,也没愧疚过吧。” 林霁便轻快地笑了声,问:“所以你同意继续和我做朋友了?” “我一直都是同意的。” 郑知夏的情绪平复了很多,对林霁弯了弯眼,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已学会粉饰太平,也懂得什么时候该片段性失忆。 “不太一样,”林霁说,“你之前只是客套的说法,其实一点都不想和我再有交集。” “确实差不多,”郑知夏也从没遮掩过自己的想法,“但是刚才在楼下抽了根烟,突然觉得不应该这样。” 他打开车门,示意林霁先上去,而后自己绕到另一边上车,引擎声响起,他很平淡地转头看了眼林霁。 “哥,就算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你了,也还是看不得你为了谁放低姿态到这种程度——就像当年你为了初恋在院子里下跪一样。” “是罚跪。”林霁纠正道,眼底漫出很温和的笑意。 “差不多的意思,”郑知夏叹了口气,“你知道吗?cris教会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喜欢不该让人失去自我,这样的喜欢是不健康的,就像我当年那样,即便得不到回应也不愿意放下,这样不好。” 林霁刚放下片刻的心又悬了起来,他静静地注视着郑知夏,明白自己又做了一件错事。 “不是这样的,”他试图说服郑知夏,“这不能算失去自我,相反,这是我再确定不过的选择。” “我知道,”郑知夏的口吻很平静,“其实我当年也是这么想的,但你也看见了,事实证明那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我很痛苦,你也很痛苦,所以看开点大概会是件好事。” 林霁看向前方拥挤的车流,半晌后才说:“我不痛苦。” 为喜欢的人付出,怎么能算痛苦? 郑知夏也沉默半晌,密闭的空间里安静得能让人窒息。 “我很痛苦。” 说出口的瞬间他恍然大悟,原来林霁的痛苦在他身上——他看不得林霁委屈求全,却也明白自己和这个人此生都不会有结果,世俗不容的感情不该多个受害者,林霁就应该当天上的月亮,干净得没有任何污点。 余光里落进林霁骤然苍白的脸色,他眸中的痛楚无法忽略,郑知夏很深地吸了口气,剩下的半句话如卡在喉中的一颗石头,刮得他血rou模糊。 但他最终还是说出口。 “不要再喜欢我了。” 林霁笑意惨然,他想起郑知夏离开前的那通电话,同样是一句很决绝的痛苦,时至今日已经成为了他最深重的噩梦。 “好,”他最后还是应了下来,“我努力。” 郑知夏低低应了声,尾音像是如释重负,林霁闭了闭眼,惊讶于自己甚至还能露出一个不算太难看的微笑。 原来已经不是让郑知夏原谅自己,重新产生“喜欢”这种感情的问题了,时隔五年,他依然是郑知夏人生中最大的苦难。 什么都无法改变,什么都无能为力。 他怎么舍得让郑知夏痛苦? …… 林泽在晚餐时好奇地发问:“我们最近好像没怎么看见过林霁了诶。” 他和郑知夏回来两个月,几乎已经习惯隔三差五在什么地方碰见林霁,或者干脆就是收到对方的邀约,因此现在两周不见,他反倒觉得不对劲。 毕竟林霁的意图实在是太明显了。 “是么,”郑知夏倒是淡然,“大概他最近忙吧。” 林泽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起自己远在天边早就过上退休生活的父亲——三十多岁,应该早就过了给家族企业当牛做马的年纪啊? 晚餐结束后郑知夏在厨房洗碗,他百无聊赖地打开了几乎没怎么使用过的电视,正好是播报晚间新闻的时间点,他飞快地摁着换台键叹气,直到厨房里传来郑知夏的声音,给他报了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