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女继承人 第109节
书迷正在阅读:奇洛李维斯回信、皆其靡也(剧情nph)、我那过分溺爱的师尊、冰糖月光、自古沙雕克反派、[ABO]协议到期后,疯批总裁他走心了、听谜2-真实的杀人游戏、八零教授宠妻日常、沙雕恋爱实录、我召唤的神灵全球第一!
“话说,那可是三千多镑啊!这笔账你是怎么平的?这可不像是食品供应商,又或者服装商的账,还能挂账。也不可能会挂账——妓女的账和赌账是绝对不能拖延的,这些账务一旦不能应付,名声就全完蛋了。” “哦,我想办法找朋友借了一部分,然后又找了我jiejie,请她帮帮忙…她给了我一个镀金的银镜子。我是说,除了镜面外,其他部分都是银子的。我敢打赌那是某个王宫里流出来的,再不然就是曾经某位国王情妇的爱物。而现在呢,只是交给一个高利贷商人抵账用的小玩意儿,全部价值就在于它能卖多少。” “这个时候,你就知道有一个高利贷商人的姻亲,有多么有优势了吧?”认识他的人打趣了一句。显然,这是一个将家里有着优越姓氏的女儿嫁给新兴商人的贵族,一面看不起那些能大笔榨取钱财的中产阶级,一面又嫉妒他们的财富。 “哦,别提那个了…对了,福克斯先生,我见您特意将外套翻过来穿了,这是有什么特别的说法吗?”‘福克斯’先生就是欧文子爵认识的那个人,他穿了一件深棕色的绒面外套,但现在那迷人而闪耀的绒面看不到了,只能看到衣服的反面。 “这是赌场里新兴的做法,觉得这样能博得好运。其实就和用皮革保护衬衫领子,随身携带完整的壁虎皮是一个意思…我觉得这挺有用的,自从我这样做以来,一直是赢多输少的。” 这引来了其他人的侧目,大家露出了半信半疑的表情…这个时代的人本来就很‘迷信’,赌场上的就更迷信了。 大家的话题由‘迷信’发散,说的越来越多,不经意间就有人说到了‘婚姻’。呃,之所以说到这个,主要还是因为手上没钱了,想要通过婚姻大赚一笔——不只是新娘的嫁妆,结婚时父母总还有一笔‘安家费’吧?这一点是古今中外皆同的。 “你们或许不会相信,我的津贴少的可怜,每个礼拜才15镑!我的天呐!15镑够干什么?我有一个表亲,他每礼拜才5镑,说实话,我一直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在美林堡活下来的。” “我的父亲告诉我,如果我想要更多钱,就不能再浪荡下去了,得抓紧时间结婚。选一个有30000镑或50000镑的妻子,婚前财产协议至少要保证我能支配其中的一半,剩下一半产生的利息我也有权和妻子共享。” “如果我能结婚,我父亲就愿意提前将一笔国债转到我的名下,那笔国债的收益可以达到每年1500镑。就等于是说,我的收入会翻倍,而且除此之位,还有妻子的那笔钱…” “哦,我的朋友,可别做白日梦了!我倒是相信凭您的姓氏和家资,能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小姐。可一个嫁妆能有三五万的小姐,你当她成为您的妻子后不花钱么?以她们花钱的速度,她们的嫁妆产生的收益,能恰好弥补她们的开销,就算是你赚啦!” “要我说,所谓能从女人的嫁妆上大赚一笔的,除了兜里没有几分钱的穷小子,就是想着要娶‘独生女’的那种人了。前者根本不在乎上流社会的体统,不用考虑妻子也得维持原本差不多的生活,只管占有那些嫁妆就是了。而后者呢,实在是财富的数目太大了。” “比如说眼下就有个最好的机会,陛下新封的男爵,奥斯汀男爵——” “哦,我知道他,那个花粉商…可丽洗脸皂、可丽洗发皂什么的,对吗?” “没错,对极了!那位奥斯汀男爵靠着那些玩意儿发了大财!没人说得清楚他现在有多少财富!但大家预估,当他唯一的女儿奥斯汀小姐结婚时,他至少能出10万镑嫁妆,这还只是现金和有价证券之类的玩意儿。至于说不动产,还有珠宝什么的,都是不算的。” “而且再过一二十年,还有继承巨额遗产的盼头呢!” 这件事欧文子爵也听说过几次了,便随口说:“唯一的问题是,奥斯汀小姐还是个美人,这让追求她的人太多了,事情有些难办。如果她是个丑姑娘,那即使她本身是个金娃娃,恐怕也会有一些见识短浅的家伙放弃追求她呢!” “那样的话,竞争就会小多了。” “是啊,目光短浅!对于一个立刻能带来一二十万嫁妆,未来还有远胜于这个数字的遗产的姑娘,美貌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她就是一个歪鼻子、大嘴巴、凹额头,还一脸痴呆相的可怕丑女,那也是最好的新娘!” 欧文子爵倒是没见过‘奥斯汀小姐’,也对致力将妻子的嫁妆搞到手没什么兴趣。这个时候加入话题,随口说上几句,更多是社交场上的惯例。就这样,半个晚上的消遣过去了,算一算账,他居然还赢了十来镑。 这个输赢不算什么,他们这一桌‘金斯顿’,赢的最多的是那位将外套翻过来穿的福克斯先生,大概有三四百镑呢! 他们这种赌的不大不小的牌桌,半个晚上能有这样大的‘收获’,就算是运气不错了。毕竟一个晚上输大几千上万镑,那也是极少见的,所以才能发生一次,事情就传遍美林堡的社交圈,弄得无人不知。 这下几个人都记住了反穿外套的事儿…谈不上多相信,只是想着万一、万一有用呢?就是因为这样,赌徒们的各种外人不能理解的‘传统’才会多起来呢! 快到凌晨一点时离场的欧文子爵去叫了同伴,他们中有人打算在罗素咖啡厅通宵了,但也有两人决定和欧文子爵一起离开,去威廉姆斯夫人家吃宵夜…不管怎么说,威廉姆斯夫人这位社交场上的红人,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威廉姆斯夫人在自己的小客厅招待了这群‘不速之客’,宵夜里果然有欧文子爵要的龙虾沙拉。除了这个之外,其他的菜色和酒水也挑不出毛病来——鲜菌烧野味、炸香鱼、鸡蛋乳脂、葡萄干布丁,还有果汁冰淇淋。 酒水是和菜色搭配的恰到好处的一种樱桃酒,不怎么出名,但口味一流。 宵夜并不复杂,一张小桌就摆下了。食物的量也不大,它们都用精美小巧的银盘端出来,相配的餐具要么是银的,要么就是镀金的。 也就是这样,才叫几个年轻人吃的胃口大开,吃完之后又像是恰到好处,又像是意犹未尽。 欧文子爵的同伴拼命恭维威廉姆斯夫人,威廉姆斯夫人则只是埋怨地看了一眼欧文子爵:“子爵说的太迟了!过了午餐的时间才传话说要和朋友一起拜访我…这个时间,能准备什么好菜?” “蓓蓓向我抱怨说,她每天一早就要计划好一日之中所有的餐食!这样才能在菜市场买到最好的食材。也只有一清早的农产品市场才有最好的材料,其他时间的总是差了一些。先生们临时要来,她可端不出最好的菜肴。” 蓓蓓就是威廉姆斯夫人最器重的厨娘,对于威廉姆斯夫人这种经常在家里请客的社交场红人来说,厨师可是很重要的。 对于威廉姆斯夫人隐晦地表示自家伙食不好,没有一个人当真!大家又跟着吹捧了一番今天的宵夜,另外就是与威廉姆斯夫人说说笑笑了。 直到告辞离开,欧文子爵的一个同伴都忍不住感慨:“我从未搞明白这些夫人小姐,特别是这些当红的夫人,她们几乎每天都要参与社交,少有凌晨三点前睡下的时候。然后第二天一早,又要9点钟前起床,还得精神抖擞,从来不露出疲态,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比如说今天的威廉姆斯夫人,她迎接欧文子爵等人的时候,并未穿着普通的家常裙子,而是穿着一身东方式袍子。这是如今上流社会颇为流行的‘东方睡袍’,是快要睡下,或者刚刚起床,还没有吃早饭的那段时间穿的衣服。 斜斜地系着腰带的长袍,面料是丝滑闪耀的绸缎,剪裁宽松,让人一看便觉得懒散随性。女人穿上,有一种不同于日常的美,另外还带了一点儿异域风情。 和‘东方睡袍’相配的是,威廉姆斯夫人放下了梳成发髻的长发。灯光下闪闪发亮的深栗色卷发就那样披着,一条绿色的头巾松松地系在头上脸上似乎是脂粉未施的样子,让人觉得可亲可爱的同时,显得十分妩媚。 看起来是普普通通准备要睡觉,但又不得不招待来客的女主人。但对女人足够熟悉的花花公子们哪能不知道,能不动声色地展示自己的美丽,显得那样自然、不刻意,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刻意了! 在累了一整天后,即将睡下的时候,还能有这样的精力,这样神采奕奕,这些永远拈花惹草没个停歇的花花公子也要甘拜下风了。 “女人有女人的办法,我的朋友,我劝你永远不要去打听。根据我的经验,若你能将一个女人的全部秘密知晓,那离你对她失去兴趣,索然无味也不远了…而且么,女人确实很多时候比男人更有忍耐力,不是么?”欧文子爵意兴阑珊地站在路口,即将登上马车,要同自己的伙伴们分手告别了。 “您在开玩笑吗?女人比男人更有忍耐力?就我所见,娇弱的女士们往往遇到一点儿事就要头痛,甚至受惊晕倒…哦,要说她们的忍耐力,大概也就比金丝雀好了那么一些。” “如果您是这样想的,那我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您完全受平日所见的‘表面’影响啦!就是这些动不动就要‘晕倒’的娇弱女士,她们在最难熬的关头,比男人更有忍耐力。譬如那些死了丈夫,独自照顾孩子的女人……” “总之,‘被剩下’的女人往往比‘被剩下’的男人更具忍耐力,更有耐性。” “现在就连医学也支持这个说法了,根据医生们的统计,同样患有阑尾炎的患者,同等严重的情况下,男人往往已经受不了了,女人却还能忍痛……” 并没有打算真的一两句话说服同伴的欧文说到这里,无声地笑了笑。他暂停了话语,坐上马车,透过车窗朝朋友们挥挥手作别。 回到住处的欧文子爵几乎是沾枕头就睡,他就是这样的人,心胸宽大,不挂记什么事儿。每次今天的烦恼绝对不会留到第二天,所以躺下就能睡着!一些绅士淑女抱怨的失眠什么的,在他就像是天方夜谭里的故事,听得多,却从没有亲身体验过。 不过这一觉他并没有睡的很舒服,他做了一个有些灰暗的梦。具体是什么,当他被叫醒时,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梦里到处是大雾,什么都看不清,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跑,于是他也就跑了起来…… “啊…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叫醒我?我不是说了吗,今天中午前不用叫醒我吗?”欧文头昏脑胀地爬起来,脸色和语气不算太好。他今天没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只有威廉姆斯夫人昨天叮嘱他,让他今天下午陪她去画廊看画展。 贴身男仆连忙解释:“欧文少爷!是纽兰公爵!纽兰公爵来了…虽然他只是在楼下等着,但……”贴身男仆显然清楚自家主人和纽兰公爵的关系,自己如果不上楼来叫醒主人,才是真正的失职呢! 听到‘纽兰公爵’,欧文一下就清醒过来了。虽然还是有些脑袋发胀,但已经好多了。快速穿上衣服,甚至来不及洗漱,顺手梳了几下头发,他就大步往外走。 在楼梯上就看到了客厅里的好友,欧文连忙笑着走上前去,张开双臂: “太让人意外了!我从没听谁说你回国了…难不成你才刚刚回国,我是你第一个拜访的人?太荣幸了、太荣幸了!”欧文畅快地大笑,拥抱了一下友人。 第138章 红粉世界138 “倒也不必…我回国后,当然是先面见陛下。”黑头发的男人说话有点儿生硬,但还是接受了友人的拥抱。 这是一个实际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不过他看起来要比实际上要年轻一些。这大概和他继承自母亲的湛蓝色眼睛有关,那是一双很容易显得年轻的眼睛,湛蓝色泛着一股活泼劲儿,眼睛形状也是优美自然的——他的母亲玛丽亚,曾经的纽兰伯爵夫人,就曾以那双眼睛闻名。 然而说是这样说,其实第一次看到纽兰公爵的人,往往很难注意到他的年龄。相比起年龄这种无足轻重的东西,其他人更容易注意到他眼神里的果断和严肃,动作中的坚决和距离感…他就是很容易让人以为是生性傲慢的那种人。 呃,好吧,他其实是真的傲慢。 不过因为身份特殊,能力又很强,他的傲慢大多数时候都不惹人厌,反而被认为是贵族风范。 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同样的情况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反馈。 “陛下?哦,那是当然的,作为侍奉女王的臣子,当然要将女王放在第一位。那么,在女王之外就轮到在下了吗?如果是这样,那我还是要说,实在是太荣幸了、太荣幸了!”欧文再次大笑着说道,还拍了拍公爵的肩膀。 这一次,纽兰公爵就不再说什么,保持了一会儿的沉默。 直到欧文去洗漱,过了一会儿坐到餐桌旁,和他一起吃早餐,才打破了之前的沉默:“霍夫曼,那么您这样着急来拜访我,是有什么急事儿吗?虽然我知道我们是好朋友,也知道你是一个对朋友非常忠诚的人,但我们见面并不是一件着急的事儿,不是吗?” 纽兰公爵霍夫曼点了点头,拿出了一份文件,语气平稳地仿佛像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陛下这次召我回国,是要让我担任外交部副部长之一。陛下允许我选择几个看好的年轻人进入外交部,不过要尽快给出回复。如果你有这个打算——” 欧文笑着打断了好友的话,举着一杯甜葡萄酒:“说实话,您今天让我感动的够多的了,您对友谊的忠诚令我印象深刻、自叹不如…但我可能得辜负您的美意啦!毕竟我就是个懒散的家伙,至今我最庆幸的便是我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 “我们这样的人家,还认为工作是有失体面的呢!我一边觉得这是老掉牙的看法,秉持着这样看法的贵族面对新兴资产阶级,只有溃败的份儿了。一边又觉得出生在这样的人家我很幸运,这样就不用违背我的本性去奋斗,去社会上搏杀了。” 话说到这份上,就有些僵住了。为了挽救这个,欧文又连忙打岔:“为什么会是副部长?我记得你更喜欢作为使臣出使国外,做那些‘一线工作’。倒不是觉得统筹一切没意义,只是那不是你的兴趣所在…就算你不能一直担任佛罗斯大使,也可以换到别的国家啊!” “当然,换到别的国家有些难,佛罗斯是我们最看重的对手,甚至敌人,我们之间已经打了几百年的仗了。以重要级来说,佛罗斯大使就是比别的大使要重要半级……” 这种情况下,贸然换到别的地方做大使,都有点儿像是降职了。这就是出道即巅峰的坏处了,纽兰公爵霍夫曼一开始正式做外交工作,就是佛罗斯大使。之后无论再去哪里做大使,都像是在走下坡路了。 “但我想,别人或许在乎这个,可你是不会在乎的。所以,到底为什么…?” 霍夫曼没有正面回答自己的朋友,只是搁下了餐叉,拿起盖在腿上的餐巾,却没有擦手,只是捏了捏:“一切都是陛下的安排。” 欧文没有继续问了,倒不是这件事保密程度有多高,他确定了霍夫曼不会向他吐露一个字。只是没有必要,既然都是女王陛下的意思了,那他再多问一些就显得有点儿好奇过度了。欧文一直以来在社交界风评极佳,原因之一就在于他没什么好奇心。 或者换个说法,对任何可能不该好奇的东西,他都会早早扔到脑后,并且再也不想起来。 想了想,欧文又有了个想法:“那么,霍夫曼,你今日有安排吗?” “不,没什么…陛下让我休息,但我并不觉得这是有必要的,我是乘坐邮轮回国的,并未影响休息。”霍夫曼挑了挑眉,大概是猜测到友人大概要说什么了。 “哦,这就是你了…很多人羡慕我总能休息的很好,躺在床上立刻就受到睡眠之神的召唤,睡得沉沉的。但要我来说,您才是这方面的行家,只需要很短的睡眠就能保持长时间的精力充沛,而且您无论在哪儿都能睡。” “我还要躺到我温暖柔软的床上,而您哪怕在马车里、山洞里也行…说实话,您这样的人是注定要做大事的!我阅读历史书籍得到一个‘启示’,凡是那些有名的君主、将军等等,都是精力旺盛的人。据记载,那些人每天睡四个钟头就够了,而且环境的糟糕也不会影响到他们!” 对于欧文的‘恭维’,霍夫曼没说什么。欧文便又接着说:“我的打算是这样的,若您今日有空,无处消遣这一日,便与我作伴吧…今天我要同威廉姆斯夫人去看画展,我记得你也很喜欢画画,这正是一个能照顾到所有人的娱乐活动。” “我是说,您也一起来吧!” 霍夫曼倒不讨厌去看画展,正如欧文所说,绘画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不过他想到了威廉姆斯夫人,奇怪地看了一眼欧文:“威廉姆斯夫人如今是你的情人吗?” “哦!为什么您也会这样问?我一直以为您不是那种庸俗的人物,又或者您能比别人更了解我一点儿…不是,当然不是!我一直很厌烦在一个尊贵的夫人身边扮演情人的角色,耗费我宝贵的青春时光。” “正是因为我了解您,所以才觉得不应当…如果是不了解您的人,突然听到这话,正应该默认您和威廉姆斯夫人是一对儿才对。”说到这儿,霍夫曼似乎是不大想谈这个了,摇了摇头。 欧文知道他为什么不想谈,霍夫曼就是这样的,不大习惯去谈这类私人的事儿。即使是和朋友,这也很容易让他感觉不自在。 所以他也不再说下去,吃完了一顿晚早餐,或者说早午餐,和霍夫曼在图书室消磨了一会儿时间(主要是说说这两年各自的情况),就按照计划的出门了。 在霍夫曼默认要一起去画廊看画展后,欧文就吩咐了男仆,让他去通知威廉姆斯夫人——他没想过威廉姆斯夫人会因为他突然多邀请一个人同去而恼怒,当然不会恼怒,毕竟他要带去的朋友是‘纽兰公爵’啊! 虽然霍夫曼以他的年纪来说,未免太过严肃了,在和礼兰的上流社会甚至有‘不近人情’的评价。但奇怪的是,他和很多有类似评价的绅士不一样,没有被打入冷宫,得一个‘古怪’‘古板’的嘲讽。 这里面,一半是他的身份和权势在起作用,另一半就是因为他确实是个英俊青年。女士们不能不因为后面这个原因,对他放松一点儿要求。 纽兰公爵霍夫曼与女王是同父异母的姐弟,他不属于王室,但在王室之中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力。如今投身外交界,更是表现出了不俗的能力,这又助长了他话语权的提升…对于一个这样有权势的人物,哪怕他有时候不合群了一点儿,大家也是要笑脸相迎的。 真要说的话,多的是大人物不会按照‘社交准则’行事,反而要大家‘迁就’他们个人的‘社交准则’了。霍夫曼在其中,其实算不了什么,甚至他这样才是‘正常’。 至于长得英俊这一点,那倒是没什么好说的了,长得漂亮的青年到哪儿,大家都是要宽容一些的…霍夫曼主要是继承了他母亲那边的长相,父亲那边的长相则主要是让他的长相不至于女性化,父系特征混杂在母系特征中,还要仔细分辨才能分辨的出。 霍夫曼的体貌特征其实有些像西玛纯人在文艺复兴时期创作的那些雕塑,那些神明以最美的人类形体为蓝本创造——头发是黝黑而卷曲的,皮肤是浅浅的橄榄色,面容轮廓清晰,鼻子标准,眼睛深邃,嘴唇仿佛是刻出来的,牙齿洁白整齐。 还有身材,身材是雕塑重点,高大而健美,四肢纤长。 说起来,霍夫曼的母亲也确实有一半的西玛纯血统…… 总之,美林堡的上流社会是很喜欢霍夫曼的,认可他作为‘大人物’的光环。即使是在大人物扎堆的上流社会,他也是毫无疑问的‘大人物’——他要加入行程,似威廉姆斯夫人这样的社交场当红人物,最爱结识大人物的妇女,欢迎还来不及,又怎么会介意! 事实也是这样,威廉姆斯夫人和他们碰头后,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她高兴地对两个出色的贵族青年伸出了手,等他们行过吻手礼之后,才笑着说:“这实在是太意外了,我没想到子爵会带来您这样珍贵的客人!” “这可不是我在说好听的话,实在是公爵您在美林堡少有给人做客的时候。这次虽然只是同我们作伴看画展,那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荣誉啊!我想我如果和我的女友们说起这件事儿,她们都要以为我是在编瞎话了。” 物以稀为贵,谁要是能将纽兰公爵霍夫曼请到自家的客厅,那确实值得大家另眼相待。 霍夫曼淡淡地笑了一下,但很快又收回了这个笑。不了解他的威廉姆斯夫人自以为和这位显赫的公爵大人说上话了,只不过对方的性情不像那种会与女人轻浮调笑的花花公子,所以也就不擅长往下接话了。 她想到这一点,还打算着要好好同这位公爵说道说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