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醉酒
考文垂 周一 明越终于获得准许踏出那个房间,艾伯特亲自给他挑了去上班要穿的衣服,一件件看着他穿上。自从搬来白鹭宫,明越身上的每套衣服都是艾伯特让人准备好的,开始的时候总是借口他手脚受伤帮他穿,后来伤好了,就变成了看着他穿。 以前南夏也会帮他准备好每天的衣服,但是这完全不一样。 艾伯特像往常一样吻了他的额头,随后拿起外套先行离开了。他一走,明越就迫不及待的到门口去催促司机快点出发。 考文垂的上班时间是9点,他八点半就到了,更衣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心情却是退斯特去世以来最好的时候,一边打开柜子拿出防护服,一边哼起了一首很久之前的流行歌。 “咚咚” 更衣室的门轻轻响了两下,明越下意识地回头,看到是自己的同门师兄温迪,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道:“早上好啊。” 温迪笑着走进来,黝黑的皮肤看不出年龄,其实他也就比布朗小了五岁。他用大手揉乱了明越的头发,就像他们以前相处的那样,道:“继续哼啊,什么歌?” 明越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试图把它理顺:“没什么,一首很古早的口水歌,我也忘了什么名字了。” “难得你心情不错,瓦妮莎很想你,这周要不要来我家吃饭?” 明越的笑脸停滞了,想到了艾伯特,他未必会同意。 温迪见他如此,叹了口气道:“教授走了之后你的变化很大,你知道……外面有很多关于你的桃色传闻,但是我看着你从一个萝卜丁长到这么高,我了解你的性格,你的快乐是写在脸上的。” 明越低头扣上自己白大褂的扣子,他知道温迪说的桃色绯闻是什么,无非是说他没有真材实料,靠rou体取悦艾伯特上位云云。他阻止不了别人胡言乱语,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放在心上。 “我很后悔那天提早走了,如果我再晚一点——” “和你没关系,”明越立刻制止他继续说下去,他不想让任何人为不属于自己的罪过忏悔,“你回来也没用,尸池打开了,谁也进不去。” 温迪的黑眼睛里似乎有水光闪过,他用衣袖擦了擦眼角,说:“安全局定性为意外,但是我始终怀疑是海尔斯搞鬼,现在好了,他上位的一切障碍都被除掉了,连你都被安排去洗试剂瓶。不过别灰心,你还年轻,不要荒废自己的研究,海尔斯拿活人做实验,新的地下实验室每天都有尸体运出来焚化,他早晚会会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代价的。” 明越吸了吸鼻子,努力保持平静的表象,他已经换好了衣服,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放私人实验器材的小包,拍了拍温迪的背小声说:“以后不要说海尔斯的事情了,没有证据,会连累你的。” 然后走了出去,快要跨出门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温迪的妻子瓦妮莎是omega保护协会的理事,当初是她带自己去了红房子里最私密的房间,看到了电子大屏上南夏闪烁的名字。为了保护稀少的omega,他们身上都被植入了芯片,连同心脏,只有死了才会从omega保护协会的名单里剔除。 他转过身,犹豫着喊了温迪一声。 温迪停下了从柜子里拿衣服的动作,看向他。 “明天我可以来你家吗?我有些事情想问瓦妮莎。”明越说。 工作日匆匆过去,明越没有进入地下实验室的资格,整天只能呆在实验楼里整理实验数据、维护培养皿,甚至是清洗实验器材。他现在的工作还不如一个刚刚进入考文垂的实习生,但是还能呆在实验室工作的感觉很好,总比被赤身裸体地锁在家里好。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二月中旬的阿波罗已经不会下雪了,虽然最冷的时候也很少下雪。 明越慢吞吞地在更衣室换好衣服,背上包走出大门,熟悉的黑色汽车停在门口,他站在台阶上没有下去,抬头眺望了一下远方。考文垂的地势很高,一眼望去能看看到大半个阿波罗,下面的房子建的密密麻麻,整整齐齐,在黑暗中闪烁着灯光。 阿波罗的建筑都很统一,为了节省空间,一律方方正正,就像墓地一样,每家每户都能分到一个小小的公寓。这里不是城市,远处高高耸起的防护墙提醒着大家,这里是避难所。 明越开始怀念塔纳托斯了,他有点理解为什么塔纳托斯的人那么喜欢恩佐,就算那里治安很差,那也是最像丧尸潮之前生活的环境。 他走下阶梯,钻进车子里,疲惫地靠在座位上闭上了眼睛。车子启动了,慢慢驶离了考文垂,等到再一次停下时候,他睁开眼睛,发现窗外不是白鹭宫的景色。 是他熟悉的街道,文森特的住所。 他诧异地推开车门,发现文森特已经站在门口等他了,看见他下来,高兴地上前拥抱了他。 “月亮,艾伯特叔叔说你今天会来,我准备了好酒,快上来。” 明越迟疑了一下,转头去看司机,司机笑着对他挥了挥手,说:“两个小时后见。” 文森特亲密无间地搂着他的肩膀上楼,走进杂乱的小公寓,小小的茶几已经被收拾出来,摆上了一大盘烤rou和炸薯条,边上还放着两打啤酒和一瓶威士忌。 那瓶威士忌勾起了明越不好的回忆,他特地坐到了离它远一点的那个位置,脱下羊毛大衣随意扔在沙发上,舒展着靠在靠背上,问:“为什么今天让我来喝酒?” 文森特转身从玻璃柜里取出两个玻璃杯,递给他一个,耸了耸肩说:“你心情不好。” 明越看着玻璃杯里自己扭曲的脸庞,心想肯定又是艾伯特安排的,他总是很了解自己在想什么,可又那么自以为是,连说都没有和他说一句就送他过来了。 但是,能和自己的好朋友难得一聚,他还是内心愉悦的。 自打那次尴尬又混乱的告白之后,他们就没有再好好聚过一次了,文森特是他唯一的朋友,他不想失去他。 好在文森特似乎忘记了那次尴尬的告白,他熟练地打开威士忌,把琥珀色的液体倒进自己的玻璃杯,然后举起瓶子问:“艾伯特酒窖里的好东西,要来一点吗?不要只喝啤酒,你还是中学生吗?” 明越看着那瓶威士忌,想起了在第一次遇到罗德里安那天,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来一点,加冰。” 文森特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从冰柜里拿出冰块,在明越的杯子里堆满了,将酒液倒在冰块上。琥珀色的酒液顺着冰块流到杯中,灌满了所有的缝隙。 “你的酒量太差了,给你少一点吧,喝得醉醺醺回去艾伯特叔叔要发火了。” 明越拿起酒杯看了看,问:“我喝醉酒之后表现很糟糕吗?” “那倒没有,你喝醉了只会睡觉,谁都喊不醒的那种。” 这句话让明越心头一颤,放下酒杯看着文森特问:“真的吗?” 文森特以为他只是在好奇,单手端着酒杯坐在了他边上的沙发上,抱着他的肩膀说:“当然了,我没见过比你酒品更好的人,还记得我毕业派对那天吗?你喝了两杯香槟就不省人事了,我们后来大喊大叫,在客厅演奏摇滚乐都没弄醒你,你连姿势都没变一下,第二天胳膊不麻吗?来,庆祝我高中毕业八年,干杯。” 他说着,和明越的酒杯碰了下,一口干下去一半,继续滔滔不绝地讲述那天派对发生的事情。他没注意到明越低着头,神色凝重,端起酒杯半天也没放下,似乎是忘记了喝。 他那天醉倒之后什么也不记得了,醒来就在旅馆里。罗德里安说他们是酒后乱性,他主动缠着他,向他索吻,热情地要命。他对这一切没有任何记忆,只能根据身上的痕迹判断那一晚有多热烈。 他确实觉得奇怪,那天只喝了不到一杯酒,为什么会醉成那样。 想到头痛了,他将自己额前的黑发捋到后面,摇了摇头,不想再去怀疑自己的恋人。他举起玻璃杯,和文森特碰了一下,一口气喝掉了杯子里所有的液体,重重地把它放在茶几上,眼眶微红地对文森特说:“再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