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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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的朦胧,怀抱的温暖和呼吸的急切。 他被孟言才拉入怀中。 以陌生人的身份,他代替了陌生人的身份,才能这样被他拥抱,这是他原来不曾拥有的亲密。 温柔的吻落在了脸上,那么温暖,充满了温润的爱意。可他感觉不到开心和幸福,只有难过与苦意。 他把我当成了谁?谁又能够被他亲吻和拥抱,谁能够被他温柔地呵护和爱着。 “哥,你醉了。”汪语君开始挣扎他温暖的怀抱。 可孟言才还是将他拥住,不放手。 他没说话,头却凑近汪语君的脸,似醒非醒,似醉非醉。 然后吻住了他。 冰凉的,柔软的,带着湿度和酒意的吻。 一滴泪落下,错误的爱换来错认的吻。 有一只手替他抹去了眼泪,温柔地揉在他的发顶。 孟言才吻着他,抱着他,让他沉溺,让人忍不住想要哭泣。 羞愧的声音从嘴里溢出,暧昧而缱绻。他们在夜色的掩护下,隐秘地亲吻。一个满腔爱意,一个愧疚不已。一个醉酒不醒,一个不愿清醒。 孟言才伸手摸进了他的衣服里,手指走过的地方,让他难以抑制地颤抖。 他该阻止,他可以停下。 可他自私地想要做这样一场浮生虚幻的梦,反正孟言才以为怀中人是别人,反正他不会记得。 带着小心翼翼的虔诚,孟言才的双手在他的身上温柔地抚摸。 这不是他梦寐以求的吗?他的触摸,他的呼吸,他的体温,他的一切。包括他的爱。 可是,心里好难受。 这不是他要的亲近,哪怕知道,清醒时分,这样的亲近是天方夜谭。唯有迷醉不清的时候,他才会被施舍于这般的亲密。 停下,就此停下吧。 偷来的,无法长久。 孟言才心里有了人,醉酒后才有浓烈爱意,那个人一定是他哥心里藏起来的宝藏,不舍得外人窥探。 还不够残酷吗?这是现实。 说好放手,那就要忘掉。纠缠不休,那不是真正的汪语君。 最后,汪语君还是挣开了孟言才的怀抱,落荒而逃。 ——————————————————— 汪语君逃似的,早早地就出门了。只要不看见清醒模样的孟言才,他好像就不会想起昨夜的出格。他也没有办法去接受孟言才清醒状态的视线,一定是淡漠的,不会是昨天夜里那样饱含爱意的一双眼。 能怎么办呢?他胆小又懦弱,这是他再普通不过的后退和逃避。没有人能因此而责罚他,谁会责罚他?诉状上写着的罪因如实的话,亲吻和隐秘的爱慕便是罪因。但这太滑稽了,滑稽又可笑,不会有人相信,也不会有人发现。 一切就这样过去,醉意氤氲的一场梦。他不提,那样醉酒的孟言才又怎会知道呢?不过是一场荒唐莫名的梦而已。一场梦罢了。 他也有了转移心思的理由。闫许诚那只疯狗也不会放任自己对别人有多余心思的,那是一只认主的野兽。 他也会适应的,他可以爱上野兽。 野兽的爱,汹涌浓烈,可以让他滋生快意。就当他是一个不耻的小人,反正他们身体那么契合,疯子和疯子,一切都很合理,不是吗? 来到相约的地点,便看到不远处朝他开心挥手的闫许诚。 和上次见面不一样,一身潮流装扮的闫许诚让他难得恍惚了一瞬。配上他那需要人仰视的身高,快速的步行让他像个走秀的帅气模特。 于是在路人赞叹欣赏的注视下,他看到满脸笑容的闫许诚只身朝他的方向奔往而来。 “哥!” 一来,闫许诚就拉着他的手。 傻乎乎却又明亮清爽的笑容。 让人动容,驱赶走阴霾。 或许,这是个不算太差的选择。 “哥,你知不知道这里有家很好吃的餐厅,我排了好久,才约到位置的。想和你一起去吃。”闫许诚还是个大孩子,什么事情都摆在脸上。像一只等待被主人夸奖的小狗,扬着头颅看着他的心爱的主人。 但他的主人没能看到他的渴求,只是点了点头。rou眼可见的,闫许诚低落了一瞬,两只隐形的狗狗耳朵软塌塌地垂了下来。 不过狗是一种很容易满足的生物,一点肯定都能使它们重拾欢乐。于是闫许诚又领着汪语君往目的地走去。 吃饭的时候,汪语君一直沉默进食。倒不是刻意冷漠,只是从小到大的规矩使他养成了食不言的习惯。好在平日里话多的闫许诚也没有在意,他只是偶尔给汪语君夹菜的时候会提一句菜的特色。还算是一场颇有默契的投喂。 原本以为小孩子的约会只是吃东西,逛街,游戏和看电影,或许还会拉着他开个房。却没想到,闫许诚带着他去了一个他从未去过的地方。这地方僻静而清远,似乎是个未曾被城市建设规划的地区。明明就处于城市内,却隔开了嘈杂与烟火,自成了一隅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