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世
一觉醒来,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穆承雨掀开沉重的眼皮,茫然得对着天花板发呆,疲惫的感觉彷佛从未散去,只要一进入梦乡,他偶尔就会想到以前的一些往事,片段的,支离破碎的,蒙着一层雾气,遥远又朦胧。 他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一躺就可以度过一整个白天,显然有人深知他的习性,未等他的惰性滋长成虚度光阴的白日梦,卧房的门被敲开了,敲醒了里头沉湎在荒芜中的人。 「已经十二点了。」敲门的男人不请自入,皮鞋接触在木板上发出古板的声响,沉稳又内敛,几乎让人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的音质带着天生的冷漠,宛如雨珠滴落结冰的湖面:「该起了。」 穆承雨一动也不动,修长的睫毛眨也不眨:「我不记得今天有行程。」 「你没记错。」男人低沉道:「起来吃点东西,你从前天宿醉後就没有吃上任何东西,胃会受不了的。」 「前天吗……」穆承雨阖上眼睛,一费劲思考,纤长的睫毛就止不住的颤动:「天啊……我没有印象,也没有不舒服的印象……」 男人见他清醒了,便转身往门口走,他将门扉开敞,回头道:「你吐到没有东西能吐了,起来吃东西。」 男人离开之後,穆承雨才缓慢得走下床,他打开衣柜,从一整排颜色素洁的衬衫中挑出一件,偶然瞥到等身镜中的身影,才终於恍然自己真的赖在床上昏睡了两天。 不能再更邋遢了。 他对自己的服装仪容格外注重,并不是多刁钻於打扮,而是一定要整洁而精致,他的衣柜里不会出现任何一件不是主流名牌的物件,而且必然会每隔一段时间追随流行更换最入时的新装。 当然这些繁琐的事情都是交由他的助理打理,他对研究时尚品牌半点兴趣都没有,他只负责穿而已。 严格说起来,他对打扮自己这件事并不热衷,他讲究的是,一旦踏出家门,他必定要是个最体面的绅士,斯文而多金,这是他最喜欢听到的形容词。 在浴室里改头换面後,穆承雨缓步踱下楼,刚踏入宽敞而装潢奢华的客厅,他就瞧见了赤九狼已然换上了整套笔挺的正装,站在餐厅的桌缘等待他入座,表示尽到监督他进食的责任後就准备出门。 穆承雨在他的目视下,坐进了餐桌的主位,桌面上是一碗热粥和一杯温牛奶,飘着袅袅热烟,耳提面命得将香味送到穆承雨面前,似乎在训斥他不好好善待自己的胃和身体。 对着那张面摊的脸孔,穆承雨是半点食欲也没有,他半躺在椅背上,把玩着手中的银匙,对着男人浅浅笑道:「你要出门?」 「到公司一趟。」男人平板答道:「下午紫轩的人会来。」 穆承雨不甚在意得嗯了一声,他看着男人整理好西装及公事包,又似乎没有在看他,而是越过男人健硕的体格,看向墙壁上的挂钟,指针刻板而疲倦得将光阴推磨而去。 「我想起来了。」穆承雨忽地轻声道:「我喝了好多,喝太多了。」 「吃点东西吧。」赤九狼拉缓了声线,语气温和了许多,他提起公事包,正欲离开,穆承雨却宛如忽然想起了什麽事,轻轻笑了一声,从背後徐徐道:「後来那个人,感觉怎麽样?」 赤九狼的脚步硬生生被绊住,间隔了好几秒钟,他回头瞥向餐桌上的男人一眼,仍旧是一张恬淡而脆弱的脸蛋,穆承雨挂着浅淡到随时都会飘散的笑容,温和而无害得瞅着他。 「你说呢。」 肯定句而非反问句,穆承雨一看就懂了他九狼的表情,略带惋惜得摇了摇头,嘟囔道:「那可是一个美人呢,他身上好香喔,闻着让人觉得好舒服……那身段也曼妙的很,感觉稍微用力一点就会碰坏呢……」 赤九狼冷冷得打断他的旖念:「他会香,是因为他有在打仿Omega的信息素。」 「是吗……」穆承雨细思了一会,发现的确那个小玩意儿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他是Omega。 看来肯定是他前天喝太多了,何时被人搀扶到酒店的他都没有印象,只依稀记得那个美貌的小男子把他的裤链拉了下来,并跪在地板上乖巧得准备服侍他。 他是醉透了,实在想不起来究竟答应了那个小美人什麽东西,他要是喝成那样,赤九狼是不会放他一个人,他软绵绵得倒卧在沙发上,醉眼迷蒙得看着跪在他脚下却不停偷觑赤九狼的小美人,那双含媚的小眼神豪不掩饰得透漏着对於男人健美rou体的爱慕与渴望。 他醉得起不了任何反应,身子也很倦,於是轻轻爱抚美人的脸颊,善解人意得提议他去找赤九狼。 美人起先有点局促,毕竟有钱的人是他,而不是赤九狼。 欲拒还迎了好几回,穆承雨乾脆把赤九狼招过来,明确得告诉他要他把美人安置了,赤九狼跨步进来一看到穆承雨那副瘫软的模样,还没来得及安置美人,就先把他安置了。 赤九狼迳直侧过美人攀附过来的手,一把从沙发上将穆承雨打横抱起来,再走进卧房把他放到床上。 至於後来……以赤九狼闷sao又古板的性子,肯定是不了了之了。 穆承雨轻笑道:「他跟我要了什麽东西?」这类出卖美色的小年轻,要的东西总是乏善可陈,无非就是物质与虚荣,这些他最不缺少的东西。 「借用画廊展览一次。」 「嗯,你处理吧。」穆承雨搅拌着桌面上逐渐降温的白粥,杓了一口放进嘴里,再启口,便是另一番话:「紫轩的人别走太近,公归公,私归私,生意才做的久。」 穆承雨来到新国已经三年了,日子过的不好也不坏,有点小钱,没什麽太要紧的事,公司基本上都是上了轨道的事,有九狼这麽好的一个优秀的车长在,他是真的没什麽好cao心的。 空闲下来的时间,他就拿去学东西,学钢琴,学煮菜,学别人怎麽娱乐,怎麽夜钓,怎麽赛艇,怎麽赌牌,怎麽赏烟品酒,怎麽监赏珠宝。 以前忙碌的时候不曾发现,他的学习欲竟如此旺盛,虽然都是一些附庸风雅的俗趣,但他学得格外认真,每件事都要玩出心得来。 他混的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有钱,但也仅止於此,似乎他实际上做的是什麽生意并无关紧要,久而久之,人人都只记得他是欢场上的常客,却忘记了他真的是有本钱一掷千金的豪家。 他更出名的是,他拥有一座画廊,位在茶城市中心最繁荣的地段,里头来来去去收藏过不少旷世巨作,想到他的画廊买卖东西,靠的不是钱,而是关系,这才是他贩售的东西:独特,永远都具有价值。 他会开画廊是有缘故的,因为他喜欢画画,在他漫长而空旷的三十岁中,这算是他唯一感兴趣的嗜好,但他有一个古怪的癖好,他完成的每一幅画都会销毁掉,他只是单纯得享受画画这个进行式的着迷,画出来是什麽样子,他一点都不在意。 他的房间里唯一只摆了一幅未完成的油彩画,他一直觉得那幅画距离完成,还差了一点火侯,所以迟迟没有把它画完。 他的故事其实满无聊的,幸好的是,从来没有人问起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