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大意错认投名状 羊入狼群心慌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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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啊!!” 周欢吓得脑子顿时清醒,一边大声呼救,一边仓促躲闪。 “你是谁!?干嘛杀我!?” 黑衣人的匕首呼呼地从周欢两颊与手臂上擦过,周欢每一次都是堪堪闪避,匕首在他的脸上与胳膊划出一道道淋漓的血痕,有好几次都差点命中要害。周欢连滚带爬地在厢房中躲避对方的攻击,凭着灵活矫健的身手绕着柱子与黑衣人周旋起来。 “慢着!有话好好说,你要什么尽管说,能给的我都给!” 周欢大叫道。那黑衣人“啧”地咋舌,飞起一脚,将面前的一张凳子踢到半空,再横腿一扫,那凳子便如同弹丸一般疾驰而来。周欢转身要逃,却还是慢了一步,砰地一声,凳子重重地击中他的后脑勺,周欢两眼一黑,闷哼一声,倒地不起。 周欢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试过在短短一天之内,被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凶器殴打并晕过去两次。若换作是寻常人,恐怕早已脑袋开花,非死即残。可偏偏周欢却幸运地活了下来,既没有头破血流,也没有变成智障,除了后脑勺肿起一个大包以外,似乎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但若说这叫幸运,周欢就不禁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且不说他第一天赴任,全身家当就被偷了个一干二净,到了晚上又遭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黑衣人袭击,眼下自己更是被五花大绑地丢在一个陌生的大堂之上,被一群凶神恶煞的土匪包围着,活像一只群狼环伺的待宰羔羊。 周欢无助而莫名地坐在这群悍匪之中,战战兢兢地开口道:“那啥,有谁能告诉我,现在是什么情况?” “你说,你叫周欢?” 就在这时,堂上忽然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周欢循声望去,只见大堂正东方向的主位上,大咧咧地坐着一个俊秀少年,说话的正是此人。 周欢仔细打量那人,只见他一身草莽气十足的劲装短打,虽然一身匪气,却也生得是眉清目朗,甚是俊美。他翘着一条腿坐在垫着白虎皮的靠椅上,一只手撑着下巴,懒洋洋地看向周欢。 “大当家问你话呢!你愣着干啥!” 见周欢盯着大当家不说话,一个黑衣人怒声呵斥道。周欢转头一看,不禁大吃一惊。 “你……你是昨晚要杀我的那个人!?” “大当家,你千万不要听此人胡言乱语,他就是沈惊月!我柴勇可以拍胸脯担保!” “等等!”周欢听不下去了,“你到底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沈惊月??我脑门上写着沈惊月三个大字??我懂了,你是刺客,你的雇主买凶杀人对不对??拜托你擦亮你的眼睛!先把对象搞清楚再下手行不行?” “你说你不是沈惊月,何以自证?”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个长相文质彬彬,留着两撇八字胡,一副秀才模样的男子开口说了话。 “我……”周欢一时错愕,“我实话跟你们说了吧,我是个外乡人,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在来到凛丘城的第一天就被偷了。我现在不但身无分文,而且人生地不熟。你们若是非要一口咬定我是沈惊月,我也百口莫辩。不过你们动动脑子想一想,沈惊月那样一个有钱人,若是被掳走了,他家里人一定有所察觉,不出三日,必定派人前来出重金赎他。反正你们抓沈惊月,不就为了钱吗?那就等着看好了,看看三天后,有没有人拿钱来赎我。” “什么屁话!我抓你来,是为了钱吗??”柴勇cao着大嗓门道。 “不为了钱?”周欢一愣,“那是为了啥?总不能是为了抢过来做压寨夫人的吧?”说着用余光瞥了大当家一眼。 “你这厮,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那秀才冷笑一声,道,“你在这兖州地界打听打听,有谁不知道咱们清河寨的名头?” 清河寨? 周欢心中一惊,这么说来,他从洛阳来兖州的这一路上,的确是听说过兖州这一带有许多土匪山寨。由于天灾加上战乱,许多流民为了自保,自发地聚集在一些有才能有人望的首领手下,占山为王,发展自身的武装力量。其中一些较为强大的势力不受官府控制,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因此也就成了地方官府的心头大患。 或许清河寨就是齐王所说的那些棘手的反叛势力中的一支。 秀才继续道:“想来投奔咱们清河寨的人数不胜数。不过寨里有规定,要想加入,必须刺杀或者生擒一名jian商贪官作为投名状。而沈惊月,便是这投名状中的其中一人。” “哦……我终于明白了。敢情你是想要投奔清河寨,却抓错了人啊!”周欢看着柴勇,啧啧摇头道,“唉,可惜我不是沈惊月,就算你把我的头给砍下来也白搭!” 柴勇一听这话,又气又急地道:“还在狡辩!若你不是沈惊月,那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 “他借我穿的啊。” “那你又是为何躺在他的床上。” “我喝醉了,他带我回房的啊。” “那这把扇子又是怎么回事!?”柴勇上前一步,举起沈惊月的那把象牙骨扇,“这把象牙骨扇是沈惊月的心爱之物,从来爱不释手,这怎么也在你身上!?” “这……是我捡到的啊……” “呸!这世间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这……” 周欢一时语塞,这么一说,他也意识到不对劲了。为什么事情偏偏就那么凑巧,所有不利证据都这么恰到好处地凑在了一起,出现在他身上。 这身衣服是沈惊月特地为他挑的。象牙骨扇是沈惊月冲着他丢过来的。而他之所以会出现在沈惊月的房间,也是因为在金陵阁上了沈惊月的当,被灌得大醉,稀里糊涂地上了沈惊月的床。 这一切难道真的只是巧合吗? “莫非……”周欢脑中轰地一声,如遭晴天霹雳,“我被沈惊月算计了?” “你别告诉我们,沈惊月把你当成了替罪羊?”秀才冷冷地道,“你觉得我们会信?” “别说你们了,若非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连我都不敢信!”周欢终于幡然醒悟过来了,不禁又气又恨,一拳砸在地上,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沈惊月!原来打从一开始,这就是你精心布下的局!我周欢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没想到这次竟然栽得如此彻底!?” “演技倒是挺逼真嘛。”柴勇却不为所动,抬头对大当家道,“大当家,这人是不是沈惊月不重要,就算他不是沈惊月,那也是沈惊月的姘头,绝对不是什么好人,把这家伙宰了准没错!” “姘头!?”周欢伸长脖子,面红耳赤地据理力争道,“冤枉啊!我跟姓沈的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俩清清白白,连朋友也算不上!大当家,我周欢真的是无辜的啊!” “别吵了。” 大当家厉声一喝,现场顿时安静下来。 他一言不发地听了半天,站起身来,缓步走到周欢面前,用弯曲的鞭子轻轻挑起周欢的下巴。 “既然你说你不是沈惊月,那就给你三天时间。若你是身家清白的平民,我清河寨自不会与你为难,但若是被我们查出你是官府的人……” 周欢迎上那双犀利的眸子,咽了咽口水:“是官府的人,又怎样?” 大当家眸光一沉:“那便剁碎了喂狗!” 人生就是这样,处处都有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前一天还在金陵阁中与达官贵人们把酒言欢的周欢,第二天便堕入贼窟沦为阶下囚。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个人。 “我周欢真是瞎了狗眼!” 周欢手里拿着一个稻草人,挥出一拳捶在稻草人脸上。光是这样还不解气,他又将稻草人一把摔在地上,站起来狠狠地踩上几脚。 被扔进清河寨的地牢之后,百无聊赖的周欢用铺在地上的乱草编成小人,他咬破自己的手指,用鲜血在稻草人上写下一个沈字。 “姓沈的,你最好祈祷别让我周欢再碰到。若这一次我周欢大难不死,我定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要让谁吃不了兜着走?”就在这时,牢狱门口处传来一个声音。 周欢抬头一看,见一个少年抱着双臂站在牢门外,好整以暇地打量着他,少年身后还跟着两个彪形大汉,一个长着满脸络腮胡,一个脸黑得发亮,似乎是个昆仑奴。 那少年一头乱发草草地扎成一个马尾,高高地束在后脑勺,铜铃似的眼睛乌溜溜的,透着一股子伶俐劲儿。 “你是谁?”周欢好奇地道。 “我叫孟小桃。”少年把下巴一扬,“大当家叫我来审你。” 周欢又问:“审我什么?” “少废话,跟我来。” 周欢跟着孟小桃,来到一间阴暗的密室,一进密室,周欢就忍不住心中咯噔一响。 那密室虽然不大,却摆满了各种琳琅满目的刑具。木枷、夹棍、老虎凳、木驴这些周欢认得,还有一些周欢叫不出名字的,千奇百怪五花八门。 一进密室,周欢就被那两个彪形大汉绑在一个圆木桩上。周欢面前摆放着一张太师椅,孟小桃正翘着二郎腿,坐在周欢面前。 “说罢,你和沈惊月到底是什么关系。”孟小桃抱臂在胸,盯着周欢的眼睛道,“我们查过了,你的确不是沈惊月,但,你也绝对不是寻常人。” 周欢吞了口唾沫:“你们都查到了什么?” “是我们在问你的话!”孟小桃身边的那络腮胡厉声呵斥道。 “你只需乖乖回答我的问题,没让你说的,一句也别提。”孟小桃干咳一声,眉梢一挑地说道。 周欢大脑飞快地转了起来,这群与朝廷作对的土匪既仇视富人,也仇视做官的人,不论你是来自地方还是朝廷,只要是官员,他们都格杀勿论。眼下还是不要暴露身份,不管他们问什么,都假装一问三不知比较好。 只听孟小桃开口道:“你是哪里人?” “洛阳人。”周欢老实回答。 “洛阳?”孟小桃微微眯起眼睛,又道,“洛阳与兖州相隔十万八千里,你在洛阳过得好好的,干嘛千里迢迢跑到咱们兖州这个穷乡僻壤来?” “我其实是……那啥,对了,我是逃犯!” “逃犯?”孟小桃似乎有些意外,“你犯了什么事?” “嗐,不就是看不顺眼那些贪官污吏嘛!你知道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吗?” 孟小桃不解:“谁?” “关二爷啊!”一说到关二爷,周欢两眼顿时放出精光,“我实在看不惯鱼rou乡里的贪官污吏,一气之下就效仿关二爷,杀了那狗官。我听说兖州这边有很多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仁人义士,于是就想着到这儿来看看有没有可以投奔之人。就这么简单!” 孟小桃一脸狐疑地站起身来,走到周欢面前,上下打量着他的这身行头,鄙夷地道:“然后你就投奔到沈惊月床上去了?” 周欢大为尴尬,连忙摇头:“不不不,当然不是!孟少侠您有所不知,我才刚到兖州,人生地不熟的,对此处的风土人情一无所知。我听说上河坊里住的都是有钱有势之人,尤其是清平宴,那是达官贵人们的交际场,于是我就想着混进金陵阁去打听消息,搜集一些情报。可是你也知道,金陵阁那地方不是一般人能进的,恰好这时我碰到了沈惊月,他说他有办法带我进去,所以我才跟着他,进了金陵阁。” “这么说来,你也不知道沈惊月是什么身份咯?”孟小桃睁大眼睛道。 周欢摇摇头:“我确实不知,他到底是谁?你们为什么要杀他?” “他是兖州刺史济阴侯,统领兖州十万兵马。大名鼎鼎的大楚开国元勋沈琮是他的祖父。” “你是说那个使得一手好枪法,还曾经救过太祖皇帝一命的大将,沈琮!?”周欢瞠目结舌地道,“真看不出来,他那样一个妖艳贱货……竟是武将世家出身……” 孟小桃仔细地观察周欢的表情:“看来你是真的不知他的底细。” “所以我就说了啊!我要知道他底细,何至于沦为他的替罪羊!?” “小桃哥!这家伙的话不可轻信啊!”孟小桃身旁的络腮胡开口道,“您忘了前几日咱们才刚刚处决了一名朝廷jian细么?那jian细的说辞跟他说的也八九不离十。尤其这人还跟沈惊月有关系,那就更加可疑!” “是啊,小桃哥。”昆仑奴也在一旁附和,“自从兖州军前阵子在与咱们的交战中屡屡失手之后,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了动静。沈惊月这人可是出了名的狡诈多端,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放过咱们,咱们一定要提防他在暗地里搞小动作!” 孟小桃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依你们看,该如何处置这家伙?” “这还用说吗?”那两名大汉异口同声道,“当然是大刑伺候!” “喂喂!等一下!”周欢一听到大刑伺候这几个字,顿时急了,“你们要我说的我都说了,我还不够配合你们吗?你们还想怎样?就算你们把我打死,我要说的也就只有这么多!” “这人呐,没吃过苦头之前,大话都吹得震天响。”啪地一声,孟小桃将手中的长鞭甩出一声清脆的声响,“你知道上次和你一样说出这话的人,现在坟头的草都长多高了么?” 话音刚落,长鞭啪啪几声地往周欢身上抽来,周欢下意识地把脸扭过去,然而没想到的是,那鞭子虽然是落在了身上,可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火辣辣的疼痛。 (这人——似乎没在用力?为什么?) 周欢一怔,诧异地转过头去,看着眼前的孟小桃。 孟小桃生的是一张瓜子脸,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一看就是个从小到大常在田间地头撒欢的野孩子,两片薄唇微微地上翘,一双灵动有神的大眼睛在烛光下闪烁不止。 这么仔细一看,这个孟小桃倒也是个俊俏少年郎,还挺可爱。 孟小桃左右开弓,举起鞭子往周欢身上又抽了几下。他见周欢不但没有叫疼,反而盯着自己目不转睛地看,又窘又怒地道:“你看什么看!” “啊!哎哟,好痛!”周欢忽然回过神来,故作夸张地哀嚎起来,“要死了!” 孟小桃却被周欢的反应吓了一跳,仿佛自言自语般地小声嘀咕道:“奇怪,我也没多用力吧?” 周欢却演戏演上瘾了,继续扯着嗓子哀嚎道:“你干脆打死我得了,你们这些有眼无珠,狼心狗肺之辈,总有一天,你们会因为滥杀无辜遭报应的!” “遭报应……” 孟小桃一听这话,脸上便浮现出犹疑之色,握着鞭子的手竟是停在半空,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看到现在,周欢总算是看明白了。别看这清河寨是个土匪窝,但寨中也并非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莽汉。至少眼前这个叫做孟小桃的心肠就不坏,算是个通情达理之人。 问题是孟小桃的那两个跟班。 “小桃哥,您要是下不去手,就换咱们来审。”络腮胡见状凑上来,在孟小桃耳边小声道。 “是啊。上次那个jian细被我们俩一审,不出半个时辰便一五一十地全都招了。” 从刚才开始,这两个人就一直在怂恿孟小桃对自己刑讯逼供,很显然,他们并不打算这么轻易地放过周欢。 孟小桃想了想,点点头:“也好,这家伙就交给你们。不过现在他身份不明,你们这次要收敛些,别像上次那样把人直接弄死。知道了吗?” “是!属下明白!!” 也不知是不是周欢的错觉,得知可以审周欢,那俩跟班似乎挺高兴? 周欢的余光瞥到那角落里和墙壁上的琳琅满目的刑具,不禁咽了口唾沫,背上冷汗涔涔,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爬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