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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后面! 要是她不能说服法院,法院直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那才真是再无回环余地,直接一败涂地。 当然,在和王同联系前,熊小时也想到了要向方老师汇报。 但他的电话虽然能打通,可却始终没有人接。 熊小时只能简单的给他发了短信,然后把新拿到的证据整理了一下发到了他的邮箱。 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忙什么。 …… 王同是从研究所里偷跑出来的。 他听到熊小时是为了给林京做无罪辩护来的,态度特别积极:“我就不相信是林老师杀了宋院长!” 熊小时听到,立刻非常期待:“为什么?” 你有什么证据吗?! “林老师如果真的想杀人,方法多的是,用刀割喉这种原始的杀人手法,他才不会选!” 熊小时:…………………… 算了。 笔记本拿出来,开始说正题。 熊小时:“林京有指纹模型这件事,都有谁可能知道?” “指纹模型?”王同反应很快,“现场林老师的那个指纹,是指纹模型按上去的?” 看熊小时没否认,他握着左拳垂了下右手心,露出了“我就知道!”的激动表情。 “知道的人应该挺多,”知道这跟案子有重大关系后,他立马开始谨慎思考,“我经常拿它去帮林老师打卡,大家都能看到。研究所里这么做的人也不少,都是为了做研究,所以上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太管。” 熊小时:“这个指纹模型平时都放在哪儿?都有谁可以拿到这个指纹模型?” “我一直都把它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王同皱起眉,“那个抽屉从来不上锁,除非我们实验组的人全部下班,不然办公室的门也一直都不锁。” ”3月5号也一样吗?“ “一样。那天早上,林老师给我发微信,说他突然打不上卡,让我拿着指纹模型替他去打。我打完卡以后,就把指纹模型放回了抽屉里。后来,林老师就出了事,指纹模型再也没用上。” 打完卡以后,就放回了抽屉……熊小时在本子上写完这几句话,笔尖又折返回来,在【突然打不上卡】这几个字下面划了划。 她抬起头,问:”突然打不上卡?” “我也不清楚原因,是老师说的。” 王同拿出手机,找到3月5日早上和林京对话的微信记录,递给熊小时。 熊小时滑动着看了看,林京确实是说了他突然打不上卡,而且还特意拍了打卡机的照片过来问王同怎么回事。从他发过来的照片看,机器也确实显示了不能识别他的指纹。 关闭图片,接着,熊小时就看到了林京在后面发的一句: 【你到了以后,帮我把卡打上。我临时离开研究院一会儿,早饭就不必帮我带了。】 “本来说好是你带早饭吗?” “对,老师知道我家里的条件不好,所以经常给我钱,让我给他带早饭,然后又请我吃早饭做报酬。那天也是,钱早就通过微信转账发给我了。” 做为领导,林京能发现助理生活困苦并且施以援手,而她的领导………… 熊小时叹了口气,重新集中注意力,又看了两遍这段对话。 看着看着,她有些疑惑:“所以他那天本来没打算出去吃早饭,是临时决定要出去吃的?” 王同想了想:“但他也没吃早饭,他回来以后看到我在吃,才想起来自己出去以后忘了吃了。” 熊小时奇怪:“那他出去干什么了?” “好像是去买东西了……” 他使劲回忆,“对,他回来以后,把一个袋子放到他桌子左手边盛杂物的柜子里了!” 他激动地伸手向熊小时要回手机:“林老师的东西到现在都还是原封不动,我打个电话,让同事帮忙看看那个袋子是什么!” 熊小时觉得这跟案子应该没什么关系,不问也行,但她刚想要说出口,却突然就想到孙茂远案子教会她的经验,不管看起来多没用的信息,都不能轻视。 她耐下心,等着王同打通电话。 “……是左边的柜子。就塞在上面。对,塑料袋。是什么东西?” 听到对面的回答,王同顿了顿,略带诧异地和熊小时对视:“健康大药房?……里面装了什么?” 里面装着,是一盒只用掉了一片的创可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赞助商~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 Daisy! 第48章 56 王同也没想到林京去买的会是一盒创可贴。 他后知后觉得意识到, 他在这儿深究林京那天早上的反常,跟案子或许并没什么关系。 但熊小时的脑子里却闪过了无数的头绪。 她抬手止住王同想要道歉的话:“你们打卡只录一个指纹吗?” 王同回答:“大多数人都只录了一个。” “左手拇指?” “对,左手拇指。”他补充,“但有几个人的指纹不好识别, 就多录了几个。” “那林京呢?” “林老师就只录了左手拇指。以前他也经常自己打卡, 没有发生过指纹识别不了的情况,所以就没有录过别的手指。” 熊小时摩挲着自己的左手拇指。 她有一个大胆的猜测, 这个猜测并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依据, 只是她突然冒出的念头,可她却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为什么林京的指纹会突然无法被打卡器识别? 无非就是机器出了问题, 或者, 他的手指问出了问题。 但随后王同就成功用指纹模型替他打上了卡。 所以,更可能, 问题是出在他的手指上。 那么,以这个推测为基准推断下去………… 林京的手指出了问题导致打卡失败,接着他临时改变了等王同给他带早饭的计划, 离开研究所,去健康大药房买了一盒创可贴。 手指出了问题。 打卡失败。 创可贴。 这些能得出的结论似乎只有一个:他的左手拇指上出现了伤口,严重到不能通过打卡器的指纹识别,并且还需要贴上创可贴才行。 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在案发现场留下的,应该是一个有着破损痕迹的指纹,而不是一个完整的、没有任何伤痕的指纹。 熊小时在本子上粗略地把她想法里的重点写下来。 但刚写完,她就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用笔点了点鼻尖。 想推翻血指印这个证据, 需要的是证明破损指纹从3月5日早上到3月6日凌晨这段时间都存在。 不然光找到3月5日早上受伤的证据,对方一句“说不定他手指上的伤很轻,到作案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