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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宰相就为他网开一面。二是因为陈世美的革新措施的确见效, 各部门官员现在都兢兢业业,尤其是司法这一块儿, 更是作风严谨。开封府在百姓心中是“清廉刚毅、除暴安良”的化身, 他身为宰相, 本也不想带头破坏开封府浩然正气的形象。 要想接触到这个案子,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他要想方设法地成为这桩案子的主审。 可是本朝的司法程序讲究严密和回避,艾怜把罪证交到他手里,如若由他本人把证据呈交出去,这就说明他是值得嫌犯信任的,和嫌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有心人再深入调查下去,就会发现她在宰相府住过,甚至还会打听到延州城里关于他们两人的绯闻,那样的话,他必须回避这个案子,还是不能做主审。 他和她的绯闻之事只要没证据就是子虚乌有,但她交给他的证据却能说明他们之间有非同一般的关系,所以,他要想成为主审,这罪证就不能由他之手交出去。 最后他想了个铤而走险的办法,命府里的高手侍卫趁夜把陈世美的罪证用飞镖传书的方式送到了御史中丞张万平大人的卧室里。张大人是耿直忠心的老臣,不畏权贵,敢于直谏,德高望重,正因如此,他在御史台的位置上监察百官已经做了十多年了。 到了第二日,张万平老大人果然没有负了他的期望,在朝会伊始时就对陈世美提出了弹劾,而且把他卖国求荣的罪证直接面呈给了圣上。一时间,百官哗然,圣上的脸色顿时非常难看,这时,开封府尹杨察趁机把昨日潘氏杀人并状告陈世美一案奏报上去,同时声明因他官品低微,不好调查副宰相,所以请圣上下旨定夺审理之事。 官员贪赃枉法倒是可以理解,但圣上无法相信的是他唯一的宝贝公主竟然被他给骗婚了!一时接受不了这种丢尽皇家颜面的丑闻,在百官面前下不来台,便借口身体不适匆忙地宣布退朝了。 王延龄下朝处理完衙门里的公务后,回府又把此案需要用到的人都一一地仔细地筛选了一遍,确定无误后交代给七弦和管家分头找人去办理。 再次早朝时,陈世美无颜上朝,告假在家。 朝堂上如同锅里的沸腾冒泡的水一样,热气腾腾、争执不休。反对革新的官员们趁机对陈世美发动了猛烈的攻击,对革新之举带来的危害和弊端进行了无情的阐述,主张罢免陈世美,追究起罪责,废除革新措施。支持革新的官员一部分人认为陈世美有可能被人诬陷,应彻查此案,即使他犯了错,功过相抵,也应网开一面,继续把革新之举负责到底。另一部分人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陈世美若果真有罪,应依法惩处,但革新一事不应因他而遭到废止。 圣上心烦意乱,被吵得无可奈何。一夜过后,他的怒气消减了不少,当然想包庇自家女婿,无奈官员们主张惩治陈世美的占大多数,众怒难犯,他头疼地扫了一圈台阶下面争吵得如同斗鸡般的百官,看到了最前排始终低头一言不发的王延龄,便咳嗽了一声,待大殿上安静了下来后,问道:“王爱卿,对于驸马一案,你可有什么想法?” 王延龄出列,严肃地说:“圣上,眼下的当务之急不是新政的废存与否,而是驸马爷的案子该如何审理。革新是驸马爷提出并一手抓起的,驸马爷若是清白的,当然可以继续主持革新,但若驸马爷带头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那以整顿吏治为中心的革新之举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听了他这番话,于是,百官呼吁尽快把陈世美的案子调查清楚。 可是,陈世美是圣上的女婿,朝中不少清流派的官员都是陈世美一手提拔起来的,守旧派的官员又对革新对陈世美痛恨异常,由谁去审?能否公正地去审?百官又进行了一番争论,最终的结果就是一致同意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进行三司会审,由王延龄主审,刑部侍郎郭培盛、御史台侍御史知杂事孙耀为陪审,共同审理陈世美的案子。 王延龄虽是世家代表,但他威信极高,是百官之首,为官一向公正严明;郭培盛是清流,无背景无家世,向来不惧权贵,被陈世美慧眼识人一手从底层提拔起来;孙耀是两朝元老,在御史台向来秉公办事,大公无私。所以,这三人是最能让圣上放心、让百官放心的最佳人选,他们不会为陈世美脱罪但也绝不会冤枉他。 一切都按照王延龄所预想的那样发展,但他的心里却轻松不起来。陈世美将来一定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因为那两个陪审官严谨无私的工作态度是勿容置疑的,但他并不关心陈世美的结局如何,他关心的是艾怜,他担心她也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和惩罚。 自古以来的律法对女人都是不公平的。夫为妻纲,夫为天,女人告发丈夫,这种事本身就被世人所不耻,再扯上jian情,所以艾怜在陪审官的眼里早已先入为主是个不知廉耻不贤不淑的荡`妇了,这样审讯她时自然就带着偏见,如果那两位陪审官能够摒弃私人的好恶,依法对她进行公正的审理,这虽然是天大的幸运,但实际上对她来说仍旧是不公平。 所以,在两位陪审官见到她之前,他必须亲自见她一面,了解事情的真相,然后教她如何应对、怎样供述才能对她有利,只有这样才能帮她把罪行减到最小。在见她之前,他还要先查看状纸、供词和勘查报告,看哪些证据和证词对她不利,这样她才能在下一次审讯时及时改口供等等。 早朝后,王延龄先去中书省处理公事,忙完已快到未时,回府后同幕僚商议了一些要事,又批阅了一些各地呈上的折子,傍晚时去后宅给母亲请安,与家人吃过晚饭后又匆忙来大理寺。 忙活了一天,直到掌灯时分才静下心来查看艾怜的案宗。由于还未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因此案卷很薄,只有五六页,封皮下面头一个就是艾怜的状纸。 王延龄仔细看了一遍,内容是: “告状人潘氏,钧州陈家村人氏,年二十六岁,系当朝副宰相陈世美原配妻。状告陈世美不孝双亲,停妻再娶,欺君罔上,贪赃枉法,纵容下属草菅人命、胡作非为。陈世美参加科考,一去不返,钧州大旱,饿死公婆,他却在京城停妻再娶,…… 天理难容。乞赐刑拘到案,严究其罪责,尽法如律,庶凶顽知警,使良善得以安生,死者不为含冤矣,为此具状上告开封府青天老爷施行。” 整整一大张的纸,写满了工工整整的小字,叙事条理清晰,没有错别字,没有涂抹勾划的痕迹,也丝毫看不出慌乱的迹象。 王延龄皱着眉头思索着,这根本就不是找人代写的讼词,这分明就是艾怜的字迹,杀人后还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写出这种东西来,可见杀人一事是她